2014年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加分规定
一、加分类别及分值
2014年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加分共分为四类:
1、初中最后两个学年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初中阶段获科技创新大赛市级一等奖及其以上的加5分。
3、体育艺术类加分。最后两个学年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项目个人(集体)前一、二名的加5分,前三、四名的加4分,前五、六名的加3分;获市级体育比赛项目个人(集体)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获省级艺术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5分、4分、3分;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
4、“三侨生”、民族生、烈士子女以及符合加分规定的军人子女加5分。
以上4类加分项目同类间不累计加分,不同类间可累计加分,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二、加分对象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对象均为应届初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