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自考 > 文章正文
阅读排行榜
重要信息

2023年4月(第23.1次)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23-04-05 来源:

各位考生:

四川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3年4月15日-16日举行,温馨提示如下:

1. 2023年4月10日9:00-4月16日14:45,考生可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规处理。

2.考生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2:30—5: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点,交卷时间不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如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要尽快到公安机关办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件!

5.考生须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具体见《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须知》(网址:https://www.sceea.cn/Html/201702/Newsdetail_371.html)。

专  业

课  程

允许携带工具

理、工科

专  业

所有课程

计算器( 无存储功能)

绘图工具

文科专业

“英语翻译”(课程代码00087)

字、辞典(印刷品)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色彩构成”(课程代码14133 )

彩色铅笔


6.考生是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考试期间提高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

7.禁止将手机、智能电子设备(含储存、拍照、通讯功能的手表)等物品带入考场,违者将予以处罚。请勿将贵重物品带到考点,如有遗失,考点概不负责

8.考试期间,考场全程录音录像,考后将进行全部视频回放倒查违纪舞弊行为。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参考。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规定严肃处理。

9.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不要轻易将身份信息、准考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泄露给他人,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预祝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