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简章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于2010年12月6日经国家教育部、财政部联合组织专家确立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为推进高职院校招生改革的试点工作,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高职人才的办法,学院2011年进行部分高职招生计划的单独招生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二、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和人数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计划 | 收费标准 (元/年) | |
文史 | 理工 | |||||
1 | 通信技术(涉外工程方向) | 理 | 3 |
| 30 | 4100 |
2 | 移动通信技术 | 理 | 3 |
| 20 | 4100 |
3 | 图形图像制作 | 文理兼收 | 3 | 10 | 10 | 4100 |
4 | 市场营销 | 文理兼收 | 3 | 15 | 15 | 3700 |
5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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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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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专业和计划数请以教育部批准的为准。
三、招生范围
四川省
四、报名条件
报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毕业生,通过生源所在县、区已报名且取得2011年高考资格,获得考生号。
3.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鉴于通信技术(涉外工程方向)、移动通信技术、图形图像制作的专业特性,需考生无色盲、色弱。
4.所有专业考生第二次高考诊断考试成绩需本市、州排名前60%以内。报名开始前,学院在网站上公布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办)提供的第二次高考诊断考试成绩标准。
5.通信技术(涉外工程方向)、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
6.报考通信技术(涉外工程方向)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第二次高考诊断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身高170cm以上。
7.市场营销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无缺陷,男生身高175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五、报名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二)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是否同意调剂录取。
(三)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和面试。
(四)考生报名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试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毕业学校签署意见的《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4.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大一寸)4张。
5.报名考试费暂定每生80元(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六、考核办法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地点: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由学院自行命题,阅卷评分。
3.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语文、数学各占70分,英语6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升学考试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和省教育厅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按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潜质、思辨能力、沟通能力和特长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七、录取
(一)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各县(市、区)招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总分。
(三)学院在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参照当年全省高考录取的大概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剩计划用于专业自愿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考生需到学院签订承诺书和交部分学费,学院然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八、相关规定
(一)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
(三)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
(四)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九、时间安排
(一)2011年4月15日前,招生宣传;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招办)提供的第二次高考诊断考试成绩标准。
(二)2011年4月15日—19日,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三)2011年4月20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四)2011年4月21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2011年4月22日,考生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学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发准考证。
(六)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4:00~18:00面试。
(七)2011年5月5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文化考试和面试成绩。
(八)2011年5月6日,在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合格线,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九)2011年5月7日~5月14日,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最低录取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2011年5月19日以前,拟录学生必须到学院签承诺书及交部分学费,逾期不来办理手续者,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十一)2011年5月20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2011年7月7日-8日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十一、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536号
邮政编码:610067
咨询电话:028-84671557 84782789 84782451
传真:028-84782321
学院网址:http://www.sptc.cn
备注:如有变动,请关注学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