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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10-09-19 来源: 本站

川教考院招[2010]124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

补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招办: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将于9月22日至25日进行,补录办法和安排按川招考委[2010]57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将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参加补录院校

专科一批、专科二批和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专科层次补录院校及专业名额见附件。

二、普通类补录对象

1、专科一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17分,理科361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专科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80分,理科26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以下专二批次院校因新生报到流失率高、计划完成差额大,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批准,可在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适当降分。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即文科260分,理科24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成都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警安职业学院、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工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三、艺体类专科层次的补录

专业、文化成绩达到省专科层次控制分数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可以参加艺体类专科补录,其填报志愿、补录与普通类专科填报志愿、补录同步进行。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于普通类志愿投档。

四、请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向考生和社会的宣传工作。为方便考生了解这次补录工作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各市州招办须将《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招生补录工作的通 知》(川招考委[2010]57号)和本通知放到本办网站和志愿填报系统公告栏中进行宣传,并提醒考生于9月19日9:00至20日16:00上网填报补录志愿。

 

特此通知。

 

 

 

附件:1、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层次补录院校及专业名额

2、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招生专科层次补录院校及专业名额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七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0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