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实施办法
(本办法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公布的为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文件精神,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经教育部批准,我院2011年将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证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由院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及职能部门、系(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涉及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教务处作为牵头部门的文化与素质考评工作组,负责文化考试、面试、阅卷评分及保密、安全等相关工作;由招生副院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处作为牵头部门的招生录取工作组,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审查、新生录取等相关工作。
二、招生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标准 |
计算机网络技术 (信息系统运维方向) | 80 | 文理兼收 | 三年 | 4100元/学年 |
四、报名条件
申请单独招生报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参加2011年四川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身体健康,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被公安机关追捕或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以及正在服刑者。
五、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11日8:00-4月18日17:00登陆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综合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www.scdyedu.cn),通过学院“单独招生网络报名系统”报名,也可在上述时段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学院(草堂校区)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
2、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并成功提交后,务必及时打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由本人亲笔签名后加盖手印,按时提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确有困难者可在4月22日领取《准考证》时一并提交)。
六、考生资格审查
1、4月19日,学院统计考生报名信息,并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4月20日,学院通过 “招生就业综合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www.scdyedu.cn)公布经过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参考考生名单,在此名单范围内的考生方可进入我院单独招生文化考试和面试程序。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于4月22日17:00之前到学院(温江校区)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同时必须完善和提交以下材料或手续:
(1)《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所有参考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凡未携带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寸)4张。
七、考试、考核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内容:语文(50分)、数学(100分)、英语(50分)三科合卷考试,总分200分;
(3)考试时间: 2011年4月23日上午9:00-11:30,时间长度150分钟;
(4)考试地点: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5)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面试
(1)面试形式:学院组织专家按照专业从业要求,分组对考生依次面试;
(2)面试内容:外形、气质、思辨能力、心理素质、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临场应变能力、才艺等,总分100分;
(3)考生可提供或展示反映自身特长、爱好与能力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仅作测评参考用);
(4)面试时间:4月23日下午2:00-6:00,每名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5-8分钟;
(5)面试地点: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温江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八、录取
1、考生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成绩总体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考试、面试及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
3、考生不再享受其它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4、在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德智体全面考核,学院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以先文化考试成绩、后面试成绩为序排位,排位靠前者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仍相同,则按以下单科顺序考分高低进行排位:数学、语文,靠前者优先。
5、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5日-11日通过学院“招生就业综合信息服务网”(网址:http://www.scdyedu.cn)公布,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随后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九、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3月31日前 | 制定《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挂网宣传 |
4月10日前 | 招生宣传、生源组织 |
4月11-18日 | 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
4月19日 | 统计报名信息,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信息,确定考试名单 |
4月20日 | 网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具备参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
4月22日08:00-18:00 | 考生到学院提交和完善相关资料,办理考试手续,核发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及规则 |
4月23日09:00-11:30 | 文化考试(笔试) |
4月23日14:00-18:00 | 素质测试(面试) |
4月27日 | 公布考生文化考试、面试及总分成绩,考生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自己考分 |
4月28日-30日 | 考生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登记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
5月4日 | 公布文化考试、面试及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5日-11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18日前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5月20日 | 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
十、其它事宜
1、凡被学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其待遇与高考普招新生等同。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当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3、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4、我校在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5、我院单独招生工作从未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
十一、新生注册与资格复查
1、凡被我院单独招生正式录取的新生,须按《新生录取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录取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资格。
十二、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三、单独招生宣传工作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华路8号
邮政编码:610072
咨询电话:028-87348543 87348244(带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y.sc.sgcc.com.cn
招生就业综合服务网址:http://www.scd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