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6日至27日,各高校不得无故变更考试时间。昨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年度我省“专升本”工作仍分为校内“专升本”计划和跨校“专升本”计划两类。校内“专升本”学生由本校统一组织考试。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选送学校统一组织参加对口本科院校举行的“专升本”考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以内。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本科学校,考生不得以转专业方式多校报考。
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专升本”
我省2012年选送对象为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独立设置高职高专院校和举办普通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校中具有与我省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选送非应届专科毕业生。
校内“专升本”计划按照本校专科应届毕业生总数5%原则,在下达的本科招生计划中编制“专升本”分专业计划。跨校“专升本”计划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按照对口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总数5%以内的原则,编制跨校“专升本”分专业计划。
5月26日至27日考试
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6日至27日。“专升本”考试由各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高校自主组织,其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2012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不得少于3门课程。其考试科目为基础课2—3门,其中文科选考英语、计算机、大学语文,理工科选考英语、计算机、高等数学;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2门(英语、计算机、数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可加试1门专业综合课)。
预录取名单须公示7天
各有关高校考试后依据成绩并按“专升本”计划的1∶1.5划定录取分数线。各有关高校在划定“专升本”录取分数线后,按学生志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的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应在校内显著位置或校园网公示7天,最终录取名单经教育厅审核确认后,由录取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
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9月15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他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